滨湖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法律援助是社会文明,尤其是法治文明的必然趋势。作为无锡市为民十项实事之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法律援助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援助法规,开拓创新,服务弱势群体,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宜人新滨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自2007年以来,全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316件,其中民事案件252件,刑事案件64件,办结案件258件,结案率80%;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援助点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村)109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83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太湖法律服务所戴日刚同志荣获2007年无锡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
加强领导,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司法局党组每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有效措施,并建立健全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局职能科室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负主责的责任体系。该局还成立了区法援中心,并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各两名,且都具备法律本科专业水平,其中3人具有律师资格,2人拥有援助律师执照,人员素质和工作力量在全市处于较高水平。另外,援助工作的经费保障逐步落实。2007年财政核拨法援经费10万元,实际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15万多元;2008年财政核拨法援经费6万元,一季度已核发补贴3.36万元。
健全网络,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从2000年起,我区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轴心,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配备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近年来,在团区委、区老龄委、区残联和总工会的支持和配合下,区援助中心相继建立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及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了一支180多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初步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组织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2007年来,区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援助案件175件;各工作站授权受理指派案件163件;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援助站点先行受理的案件有103件。
创新服务,援助范围进一步拓展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部门在创新服务上狠下功夫,自2007年起先后在区交巡警大队、新市民“双集服务区”、劳动仲裁委设立了面向不同对象的特色服务窗口,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范围,创新了服务形式,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咨询了解法律问题,简化了受援人的申请手续,减少了受援人的申请成本。其中区“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点”仅2007年就受理了法律援助案件58件,解答法律咨询900多人次。上述举措得到了市区两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吸引来《法制日报》、“江苏卫视”、《现代快报》等十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先后予以宣传报道及转载。
规范业务,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 该局把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实践以人为本、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制度建设和内务建设,基本上实现了规范化运行。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2007年以来,区援助部门建立健全了办案流程监督、援助服务标准、内容公示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基本形成了适合我区实际的制度体系。 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及“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检查”等活动,及时掌握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进展以及制度落实情况,提高了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二是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回访活动,通过受援人的反馈,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监督,杜绝承办人的违法不当行为,维护受援人的最大利益。 创新优化受理流程。区法律援助部门本着“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服务措施、形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受援对象及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进一步予以明确;对于持有《三无供养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困难居民救助证》及《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等五类证件的困难群众免予审查,对于因交通、工伤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申请援助的,经审查同意,免于提供生活困难证明;对于困难群众月收入低于700元的申请人一律准予申请,确保了更多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2007年至今,全区未出现一例受援人投诉法律援助人员的现象,无错案,窗口服务群众满意率达100%,法律援助实现了零投诉,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强化宣传,法律援助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今年是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本精神,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 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滨湖的作用,司法局严密部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7年12月4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分别在芦庄易初爱莲广场、大润发超市、马山啤酒花园、西园里及长桥社区菜场等10个人群密集区设点咨询宣传。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44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497份;接待咨询群众364人次,现场受理援助案件5件。 借助我区第八届科普宣传周宣传活动平台,认真宣传好法律援助“当家法”内容。司法局充分利用区普法网、《新滨湖》及无锡司法行政等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我区法律援助动态新闻和工作信息,及时推广总结法律援助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通过宣传动态新闻和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新市民“法律援助流动夜市”宣传活动。先后在中南家苑、栖霞建设民工集居地、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太湖镇申新村仙河苑安置小区举办了法律援助流动夜市系列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了国务院、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内容,突出了“关注民工权益保护,构建法治和谐新滨湖”宣传主题 。(司法局) |